各有关高等学校:
根据省文明委《关于开展全国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复查考评和新一届(2012-2014年度)省级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(含学校、社区、风景旅游区)初评工作的通知》(闽文明委〔2013〕16号)要求,为做好新一届省级文明单位初评工作,围绕省委文明办确定的本次初评要重点测评的8个方面内容,结合高校实际,我们组织制订了《福建省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初评测评标准(高校版)》。经省委文明办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对照标准抓紧落实,认真做好迎评准备工作。
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
2013年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