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总支、各职能部门、教学教辅单位:
经院党委研究决定:
余辉文同志兼任计财处处长,不再兼任后勤管理处处长职务;
蔡维灿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院长,不再担任经管系党总支书记职务;
陈振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,不再担任人文社科系党总支书记和思政部副主任职务;
陈秀琴同志任人文社科系党总支副书记(主持总支工作),不再担任人事处副处长职务;
林克明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(主持总支工作),不再担任经管系副主任职务;
张长钦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(主持工作),不再担任学生处副处长职务;
谢晨芳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,不再担任教务处副处长职务;
高明华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(主持工作),不再担任计财处副处长职务;
陈淑蓉同志任产学研与继续教育处副处长,不再担任办公室负责人职务;
卢维新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,不再担任保卫科科长职务;
许 漓同志兼任学生处副处长;
林 群同志任医护学院副院长(副科级);
邓惠昭同志不再担任图书馆副馆长职务;
韦雪华同志任学生处副科级干部,不再担任人文社科系团委书记兼系秘书职务。
中共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15年9月9日